每天,柳叶湖的交警都守在紫缘路(S311,原S306)的大队部附近的路上,专抓专罚电动车不在辅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。
市城区,完是没看斗有交警处罚该行为的。故:偶觉得 一 一、二、四大队有必要向五大队学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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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楼#
发布于:2022-06-10 15:43
帖内置顶 – – 2022-06-10 15:46
感谢对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。根据《湖南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》,我们已加强对非机动车交通秩序的整治力度,自4月20日以来,累计查处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、未注册登记上牌、闯红灯等违法行为12746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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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楼#
发布于:2022-06-04 13:00
市区很多的两轮的、三轮的电动车比机动车还机动车。一是专走超车道、中间道,有时甚至专门在车流中压双黄线行驶,逆行、闯红灯、不让行人,等等等等,我是已经见多不怪了。
还有电动车等红灯时竟然可以越线越界等待,也不知是哪个木脑壳规定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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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楼#
发布于:2022-06-04 15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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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楼#
发布于:2022-06-04 20:24
城区抓会被骂,要电动车去辅道和非机动车道。你不得先把停在非机动车道的机动车弄走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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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楼#
发布于:2022-06-05 08:53
你这么一说,估计好多人恨你,当然我不会,因为我是遵纪守法的好市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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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楼#
发布于:2022-06-05 17:56
支持!顺带提个请求,把辅道违停的机动车拖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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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楼#
发布于:2022-06-05 20:56
电动车是机动车, 为什么不能走机动车道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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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楼#
发布于:2022-06-10 15:43
感谢对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。根据《湖南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》,我们已加强对非机动车交通秩序的整治力度,自4月20日以来,累计查处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、未注册登记上牌、闯红灯等违法行为12746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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